文:阿納斯塔西奧斯(Anastasios)
譯:何紹玲
異議 1:如果神真的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的話,我們已失去自由意志。因為如果祂早已知道我未來會做什麼,那即意味將來的事早已為我安排,還談什麼自由決定!
異議 2:如果神真的是無所不知的話,更談不上什麼人會得救,因我們知道自己是有多軟弱,哪會有一位不希望我們得救的神呢?
反之,在聖詠集139篇中說:「上主,你鑒察了我,也認清了我。我或坐或立,你全然認清了我;你由遠處已明徹我的思考。我或行走或躺臥,你已先知,我的一切行動,你完全熟悉。的確,我的舌頭尚未發言,上主,看,你已經知悉周全。你將我的前後包圍,用你的手將我蔭庇。這是超越我理智的奇事,也是我不能明白的妙理。」
我認為,神的全知omniscience(出自omni拉丁文,是全部的意思,及scientia 即科學或知識)都很清楚地記載在新、舊約中。有基督教學者這樣說:「我們應該怎樣正確地回應神的全知呢?充滿默感的宗徒保祿,在哥羅森書中提供了一個恰當的答案:『因為你們該知道,你們要由主領取產業作為報酬;你們服事主基督罷!(3:24)』任何不願意服事主基督的該對神的全知感到害怕,因神洞悉一切罪過;未得獲赦免的罪會被處罰(聖詠集90:8;羅馬書6:23)。對神的子民來說,神給我們的知識,都是平安和力量源泉的指引(弟茂德後書2:19;若望1書3:22;羅馬書11:33)。到最後,這無所不曉的神便是根據我們如何運用祂給我們揭示的知識,去作審判;我們必須按接收到的知識去做適當的事,好為永恆作準備」(Caleb Colley)。
回應異議1:談到這問題,我們務必要小心。我們當然要從人性角度去看這件事,就如神是知道我們將來會做什麼,可是這只是我們單方面對時間的概念,在神而言,一切人的歷史都同時是現在,沒分過去、現在、未來。聖多瑪斯.亞奎納有很好的解釋,他說「神的知識並非『推論性的』《神學大全》:1,14,7,他的意思是:首先,『神看事並沒分先後,祂看萬事皆同步進行,並不是排序式的』」(Edward Wierenga,「全知」——《史丹佛哲學百科全書》)。因此,神是同時間洞悉一切,不會被我們那種時間概念所約束。當然,先前已說過,我們是無法明瞭神的不可測度性:否則,祂便再不是神了。聖多瑪斯.亞奎納在《神學大全》中談到:「那些分別地,並以多種方式存在於受造物內的,卻是單純地和一統地存在於天主內,人按其所認知的不同之物或對象,而有各種不同的認知。就其認知原理而言,他有『領悟或睿智』,就其認知(根據原理的)結論而言,他有『知識』;就其認知最高原因而言,他有『智慧』;就其知為人行車而言,他有『見識』或『機智』。而天主卻是用一個單純的認知動作認知這一切,這一點將有說明。因此,可以用這一切的名稱來稱呼天主之單純的認知;可是,用其中任何一個名稱來稱呼天主時,必須由其中剔出所有的不完美。《約伯傳》12:13就是依循此一方式說:『智慧和能力同在天主內,睿智與見識也為天主所有。』」
回應異議2:我們既留意到這是位無所不曉的神,祂當然也知道當我們要應付祂的誡命時,是如何軟弱和能力有限,但缺乏能力不一定是缺乏意志。所以這位全知的神一方面能嚇唬我們,而另一方面也能安定人心,因祂看到的是事情的全貌,不僅暗點。我們必須深信祂對我們的愛和慈悲,祂行使正義也是為了愛。知道祂是位明察秋毫的神,我更放心,因為儘管我甘於屈辱和缺乏力量、儘管我無法避免犯罪和不配接受恩典,我知道祂到底也有基本選擇權利,祂清楚明白我是會盡力,做得最好,雖然也或有過失。在每件事上,神也會總體來看,而不僅僅去看一些細節,即使是非常重要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