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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食哲學13】甚麼是三段論證?

 

 

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三段論證(Syllogism)是:推理的過程由三個命題造成。從兩個命題(前提)推出第三個命題(結論)。兩個前提中必須有一個全稱(Universal)命題。三段論證一般會是這樣:

S 是 M.。(小前提)

M 是 P。 (大前提)

所以, S 是 P。(結論)

猶記得上一次我們說過的「連線」嗎?在這情況下,M使S和P連繫起來。

結論的主詞(S)稱為或「小詞」或。結論的謂詞(P)稱為「大詞」。小詞出現在小前提中, 大詞出現在大前提中。很易懂,不是嗎?

但為何謂詞稱為大詞呢?因為它代表集合 (a class or set),比小詞所代表的集合還要廣。小詞只是集合中的一個或謂詞中的一個類別。從技術上看,大詞的外延(extension比小詞要廣。例如:

所有哺乳類都是動物。

所有狗都是哺乳類。

所以,所有狗都是動物。

大詞是「動物」,小詞是「狗」。動物的集合比狗的集合要廣。

上一次我們提及,真結論必須跟隨真前提,除非推理(在語言中稱為「論證」或「辯論」)不正確。(在語言中稱為論證或辯論)。在推理中,我們要考慮到兩點:內容或質料(matter)(即:前提是對嗎?)和推理的形式(form)(即:推理是否正確?)

如論證要正確,那質料必須是真,推理的形式也必須是正確。我們分析三段論證時,我們必須緊記兩件事情:前提的真實性(質料)和推理的正確性(形式)。很多哲學家在他們的辯論中很有邏輯,但他們始於假的前提。另一方面,很多人始於真的前提,但不知道如何構成三段論證。

三段論證最重要的工作是找出前提(質料)的真(實性)。在很多情況下,這需要界定詞項(定義)或區分詞項中不同的意義(分稱)。

讓我們以一個物質有缺陷的的辯論作例子:

只有我見到的事物才是存在。

我不能看見天主。

所以,天主不存在。

關於第一個前提的真實性,我們不能同意,因有很多事情雖見不到,但是存在的,例如:愛,正義和其他人的頭腦。

以下是形式上有缺陷的的例子:

人是動物。

驢子是動物。

所以,人是驢子。

這邏輯還有甚麼錯漏之處?是甚麼使它的形式有缺陷?那正確推理的原則又是怎樣?三段論證有八條法則。我們下次再探討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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