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新聞網訊)教宗方濟各上月21日主持週三公開接見活動,並在要理講授中繼續反思《宗徒大事錄》的主題,論述了「在基督徒團體内的完整共融」(參閲:宗四32;34-35),並指出「真正的皈依」是在上主的觸動下「慷慨地對待他人」和「幫助最弱小者」。
我們天生如此 文祖賢 我們通常認為法律是對外的,上週提及的例子都指向:地圖、路標和交通警。不過我們也可以再深入探討,找出法律的來龍去脈。我們已討論過,為甚麼自由需要法律,我們便會問:法律從何而來?又是誰去決定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
文:余碧雯美滿家庭協進會,自然家庭計劃顧問 隨着社會變遷,不少人對於婚姻、生育以及生命的價值與尊嚴陷入了迷失的景況。生殖科技的發展,使人漸漸把生育視為一項權利,難孕夫婦尋求人工受孕方法來嘗試解決問題、有些夫婦甚或想按照意願選擇嬰兒性別、單身女性想透過醫療科技懷孕……;世界各地鼓吹墮胎合法化,並將墮胎宣稱為一種「女性權益」,這些人並沒有把子女視作是「婚姻中的恩賜」,反之卻將嬰兒淪落為滿足一己私慾的工具。因此,就上述問題,任何人都不該以任何理由,予以認可。而我則想在此與讀者分享一下「愛的喜樂」宗座勸諭(Amoris Laetitia,下稱AL)的部份內容,藉以探討為人父母應以甚麼心態去看待新生命來臨,讓我們對生命的理解有更廣闊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