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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召系列】(3) – 聖召與司鐸的神修(一)

文:陳繼容博士
聖若瑟大學宗教研究及哲學學院

【編按】聖若瑟大學宗教研究及哲學學院邀請多位教授及講者,就聖召主題每月撰寫文章。本報特此刊載並定為「聖召系列」文章,讓讀者更深入了解聖召這個主題。本月邀請到陳繼容博士撰文,本報將分三期刊載。

相信今日大家都無法否認的一個情况,就是天主教會聖召的短缺。這情况從上世紀70年代出現到今日,日益嚴重。很多地方的聖堂沒有足夠的司鐸為教友服務,在教區修院進修的修生人數,屆指可數,甚至一般修會團體,同樣面對聖召短缺的困境。有見及此,天主教澳門教區將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8日定為聖召年,並編寫了一端祈求聖召的經文,邀請大家於每日的彌撒後誦唸。澳門教區有這樣的安排,是出於意識到聖召的短缺,特別是司鐸聖召短缺的嚴重性。其實司鐸聖召短缺真的關係着教會的「存亡」,而不只是教會的「興衰」而已。

事實上,宗徒時代的教父安提約基雅的聖依納爵(St. Ignatius of Antioch),殉道前曾寫了七封信給當時生活在小亞細亞的七個地方教會,其中一封寫給泰肋士的天主教團體,他在信中曾這樣說:「沒有主教、司鐸、執士,便無法談教會」(《致泰肋士人書》Letter to the Tralles》)。相信這句話可以幫助我們明白,司鐸聖召的短缺,對天主教會是何等重要的事。

任何問題的產生總有其原因,而天主教會聖召短缺的原因相當複雜,一般學者認為,其中最主要的一個,應該是過往這半個世紀以來,因為教會一些新的神學類型的出現,導致大家對司鐸的「身份」和「角色」的不肯定所引致。

天主教會自主耶穌基督親自揀選的宗徒所建立的信友團體開始(參看宗2:41-42; 格前11:23-26),之後經歷了教父時代,至中世纪一直到十二世紀中葉,大家都認為司鐸的職責就是舉行祭獻和敬禮及祈禱。司鐸以天主和信友團體「中間人」(mediator)這「身份」和「角色」,透過所舉行的神聖禮儀,將祭獻和敬禮及祈禱呈奉給天主。

十六世紀於意大利北部的特利騰市(Trent)召開的「特利騰大公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再明確定義天主教會這個傳自宗徒的傳統。在「聖秩聖事」法令中,特利騰大公會議定義司鐸聖職具有奉獻彌撒聖祭和赦罪的權柄(DS1764)。這傳統不被誓反教派或新教(Protestants)接受,他們的理由是聖經沒有這方面的記載,所以他們從來都沒有司鐸,只有牧師。

天主教和誓反教派在司鐸聖職問題的爭論持續了幾個世纪,直到「梵蒂崗第二屆大公會議」(下稱「梵二」)的召開。梵二嘗試從聖經、大公精神、和更貼近當代的角度,重新思考天主教有關司鐸聖職的教導。最後決定一方面保留教會傳統對司鐸聖職的觀念,一方面以新約聖經為基礎作修訂,當然毫無疑問的,梵二也希望藉着這修訂,拉近和誓反教派的距離。於是梵二復甦了原本在天主教的神學中蟄伏的「信友的普通司祭職」。

這樣一來司鐸從過去以天主和信友團體的「中間人」,透過神聖禮儀的舉行,將祭獻和敬禮呈奉給天主這身份和角色,一下子變成專為已受洗的教友的「普通司祭職」服務。而且在對主教和司鐸的司祭身份這稱謂的運用上,梵二也顯得相當克制,宣稱主教和司鐸具有先知、司祭和王者這三重職務。即是說,現在舉行祭獻和敬禮、聖言的宣講和牧民工作,成為司鐸的三項職務。另外,在梵二的文件中,也只有寥寥幾處以「司祭」一詞稱呼主教和司鐸。

可以想像,梵二這項「修訂」對司鐸聖職的理解引發出多大的混亂,最嚴重的是,司鐸是天主和信友團體的「中間人」這「身份」和「角色」不見了,司鐸變成只是為信友團體服務,而舉行禮儀,也只是他的其中一項服務。結果當時很多修生因為再無法確定司鐸的「身份」和「角色」感到迷惘,感到好像再沒有須要做司鐸,最後選擇離開修院。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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