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分類 All categories 活出信仰 Faith and Life

【神修】(3) – 基督宗教神修:以聖經為基礎

文:高凡濤神父(Fr Fausto Gomez, OP)
譯:Conni Leung

基督宗教神修的發展是建基於啟示的源頭,即聖經和基督宗教的聖傳。基督宗教的神修經過歴代聖經的教訓,透過教父們、神學家、神祕學者和聖人聖女,以及教會訓導的演進而蓬勃發展。

有關神修教義和體驗的教導,必須以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作基礎(參閱《天主的啓示教義憲章》Dei Verbum,15)。在舊約中,我們發現亞巴郎、梅瑟和各先知,都經驗到天主的臨在。

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和模様造了男和女。(參閱創1:27)祂本着嚮往幸福和對自己超然的渴求而創造了他們。正如聖詠的話:「天主,我的靈魂渴慕你,真好像牝鹿渴慕溪水。」(詠42:1);還有另一篇:「求你顯示你的慈顏,好拯救我們。」(參閱詠80:4, 7, 19)人類天性對天主的渴望,就是隱含或明示地尋找天主,又如:「你在那裏必要尋求上主你的天主,只要你全心全靈尋求,你就可尋到他。」(申4:29)

舊約向信徒呈現了天主與以色列人之間密切盟約的關係:「你們必作我的人民,我必作你們的天主。」(耶30:22)。以色列是天主的子民,「牧場的羊隊。」(詠100:3)他們是天主聖潔的人民,由祂「揀選……作自己特屬的人民。」(參閱申7:5),他們蒙召為聖潔的:「因為我上主是你們的天主:你們該表現為聖潔的,你們應是聖的,因為我是聖的。」(肋11:44-45;歐11:9)

我們從舊約得知,先知們主要發覺到神修生活(朝拜天主)和社會道德生活(為所有人伸張正義,特別是貧窮者和有需要的人)是息息相關。天主是公正和仁慈的,並要求祂的子女與受造物都朝拜祂,而祂是公正嚴明的:「因為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喜歡人認識天主勝過全燔祭。」(歐6:6;參閱依1:15-19;亞5:14-15;耶7:4-7)。範式的文本指出:上主要求於你的是甚麼: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米6:8)

舊約為新約作好準備,而以色列的先祖和先知也為基督做前驅。基督就是神修、神祕和道德生活的核心。耶穌内有「整個圓滿的天主性!」(哥2:9)透過祂神聖的恩典,藉天主聖神的德能,讓每一個人彼此是兄弟姐妹,都是同一父親——天主父的子女。

神修生活意味着天主與人之間的相遇。天主和人的這種相遇是不可或缺的,而天主卻是始原。任何神修和神祕生活的目的是要體驗逐步的神聖,即與天主日益增加愛情的結合,表示走上了神聖的道路,一種循逐漸進的過程,以有限但真實的方式分沾了天主的神性。只有神性的天主才能讓人類參與祂的神性,並以神祕的方式和某種方式讓他或她轉化成「另一個祂」(聖女加大利納.西恩那)。

對基督徒而言,生活中經驗天主是「基督化」的進程——「與基督合而為一」。古倫神父(Anselm Grun)指出:「新約首先不是道出耶穌基督的教義,反而講述耶穌基督的經驗做開始,並透過祂而經驗到天主。」

神修或道德神學的精髓聚焦在基督身上,祂是道路、真理和生命。(若14:6)因此,耶穌基督是福音化的核心,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而復活,升天」,仍活着(《羅馬彌撒經書》Missale Romanum,44),祂就是世人的喜訊。對於耶穌、天國、祈禱、憐憫、分離、歡樂、十字架等,都是基督的門徒生活的基本元素。此外,真福八端(參閱瑪5:2-10)是祂追隨者在神修、道德和神祕生活上的大憲章。

如同舊約的先知一樣,耶穌這位先知連繫起神修和社會道德生活、天主的愛、愛近人、祈禱和憐憫(參閱瑪9:13;雅1:27)。我們可以說,耶穌靈性的兩個主要特點:「祂與天父溫順與親密的關係」和「祂憐憫貧困的、受壓迫的和受苦的……(Richard Woods;參閱瑪25:31-46)

耶穌向天父呼喊:聖父啊!」(若17:11)。天主的兒子基督和聖父是一樣的(若17:10),都是聖者(路4:34;1:35;3:14)聖神是聖父和聖子之愛共發的天主聖神(路3:22、4:1、10:21)。神聖的恩賜是天主聖神的恩典,祂與聖父和聖子住在充滿恩寵的心靈内。(參閱格前3:16-17)

基督徒受召為聖者。(伯前1:15;默22:11)他們和其他人在個人生活上經驗天主是一種逐漸地識別耶穌基督的進程,祂居住在父内,並顯示了天主作為父親的驚人經驗,以及經驗天主是無條件的和普及的愛,主要是貧窮的和受傷近人的經驗。(參閱路加4:18-19)

基督復活的經驗是體驗到耶穌的臨在。如同瑪利亞瑪達肋納;或像伯多祿和其他宗徒、聖人和許多其他相信耶穌的人一樣,是真正的基督徒,也能說:「我看見主了。」宗徒們尤其是伯多祿、保祿和若望,由聖神指引下向信徒們展示了在基督内與天主結合的道路。伯多祿講述使我們「分享天主性」的神聖恩賜。(參閱伯後1:4)保祿則講述天主聖神傾注在我們心中,也談到識別基督(羅5:5;格前2:1-2)。福音作者若望一再強調,對天主的愛和對近人的愛,兩者是密不可分(參閱若一4:20),以及這份愛不可能對人没有憐憫的心腸。(若一3:17-18;參閱雅5:1-6)

我們保有耶穌在自己心中的愛,才可以說:「我們應該愛,因為天主先愛了我們。」(若一4:19)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