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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筆在言】一張泊車票

文:Joshua Un

這個專欄的名字是取自《禮記.大學》中的一個詞「心不在焉」。反省自己的信仰成長時,發現很多時候,對那份與主的關係總是心不在焉。因此,希望透過生活的反省和文字表達將我的心時常在這份關係上。

早前與一位在澳洲留學的好友在手機上聊天,她告訴我,她剛剛從墨爾本搬到塔斯曼尼亞(Tasmania),這裡是一個風土淳樸且還沒完全電子化、現代化的城市。她繼續說道,這裡人很少卻都很好人。我隨即問道:「你如何知道呢?」她就給我拍了這張圖片(參閱圖片),還講述了事情的經過(可閱讀圖中手寫的英文字)。簡單地說,原來她泊了一個星期的車位是需要收費的,但她並不為然。最後若沒有這位路人幫她付了4澳元的泊車錢,那麼她收到的將是一張高額罰單。

聽完這件事後,我感到慨歎卻又有點荒謬。慨歎世上還有這樣的「好人」,但感到荒謬的是,居然自己會有這種慨歎。再認真想想,究竟是甚麼倫理道德(Ethics)的標準,驅使這位路人去做這件事呢?是因為好的德行(Virtue)嗎?或是因為以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為標準——即只看結果好與不好而衡量一件事應不應該做——呢?我希望答案是前者,但可惜地,以好的德行作為處事標準的人,會忽然被變成「英雄」。最後,她或他被表揚,被讚歎,被鼓吹成為「大好人」,竟然原因是她或他沒有以後者作行事的標準而已。確實有點荒謬,但這種荒謬能解決嗎?呵呵,這或許需要用另外數千字去詮釋吧。但若說這個荒謬難以理解,倒不如說,為何道德標準的本質不是取決(precede)於人的行為之前?不知道何時開始,論述道德標準被視為高談虛論,俗語說「得個噏,當秘笈」。固然,單純地放着這個「秘笈」在腦袋中而不作為,是顯得太過理想。但同樣,一味地去做而丁點「秘笈」都沒有,或者認為只會在個人經驗之後,「秘笈」的存在的價值才體現出來,這也太過愚昧。所以,為了避免更多「英雄」的出現,拿捏得宜、允執厥中才是解決的良方。在兩個極端當中取其中庸之道,讓好的德行活出來,並不斷追求聖善的生活。這樣的話,再想一想這位路人所作的行為,且不是單純地做一件好事嗎?

且要謹記:事物的本質不應後於事物的存在。這個論述或許很空泛,但不妨問一下自己:生命本不是很有價值嗎?請問你曾求過誰給你生命嗎?這不是一份禮物嗎?給禮物的人求過你回報甚麼?難道不是因為愛才給這份禮物嗎?若收到這份禮物而不好好珍惜,甚至覺得它是無意義、荒謬的,那麼送禮物給你的那位的心情又會怎樣呢?從這一連串的問題看到,生命的本質就是價值的所在,不在乎人在生命中做了甚麼。當生命從母胎中出現時,它的本質就已經存在了。同樣地,道德標準不因是後於誡命與法律,而是先於誡命。其原因是人最根底裡對真善美的追尋。在這追尋的過程的當中,倫理道德是指導人作好的選擇,而天主聖神像是一道光,帶領着我們去到天主的真善美。

不知道將來,你有沒有機會為別人買一張泊車票,但要知道作善和說真話是人的本性(nature),而這個本性不應由其他存在的價值所左右。最後,我跟好友說:「若果你喜歡那裡的生活,就繼續留在那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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