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電台訊)聖座傳播秘書處9月22日公布了其《章程》,表明這個新部會是為回應時下的傳播環境。這環境「以數碼媒體的臨在和發展,以聚合和互動為特徵」。教宗方濟各於2015年6月頒布《時下傳播環境》(L’attuale contesto comunicativo)手諭,成立聖座傳播秘書處,使之成為聖座部會改革的一部分。
《聖座傳播秘書處章程》首先闡明該部門的性質和職權,強調其首要之務在於集合「聖座所有傳播機構於同一旗下,使整個傳播系統一致回應教會的福傳使命」。
根據《章程》,傳播秘書處的高層主管由教宗直接任命,任期5年。他們是:處長、秘書長、秘書處成員、顧問,以及各部門主任。此外,傳播秘書處還設立一個委員會,由處長、秘書長以及各部門正副主任組成,負責制定該部會工作的總方針。
傳播秘書處旗下設立5個部門:一般事務部、出版部、聖座新聞室、技術部和牧靈神學部。
一般事務部:由秘書長領導,負責管理各部門的一般事務,其中包括:行政、組織和人員培育;管理監控和内部程序的發展、法律事務、技術產品的管理,以及協調各部門所涉及的國際事務。
出版部:針對傳播秘書處職權範圍内的所有出版路線,制定編輯方向並進行協調;開發新型傳播策略;將傳統媒體有效地融入數碼世界。
新聞室:遵循聖座國務院指示,負責「公布和傳播」教宗文件與聖座活動;召開記者會和新聞發布會;根據國務院的指示,對新聞界的提問作出官方答覆。
技術部:綜合管理隸屬於傳播秘書處的傳播平台和技術服務;扶持聖座傳播媒體的發展,全面進行技術更新並推進「新設施」;在開發「現有技術」的同時,也顧及「各地方教會的不同環境」。
牧靈神學部:負責制訂傳播工作的神學願景,使傳播内容與之符合;以「言語和畫面」推動教宗的「牧靈活動」和神學-牧靈培育,在傳播領域「與地方教會和公教組織建立網絡」;幫助基督徒認識並了解傳播媒體對推廣基督信仰訊息和促進公益的重要性。
《聖座傳播秘書處章程》將於今年10月1日生效,試行3年。
根據教宗方濟各《時下傳播環境》手諭,聖座傳播秘書處「將在規定的時間内」把聖座社會傳播委員會、聖座新聞室、梵蒂岡互聯網、梵蒂岡廣播電台、梵蒂岡電視中心、羅馬觀察報、梵蒂岡印刷所、梵蒂岡攝影部門和梵蒂岡書局出版社匯集在同一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