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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不同層次的意義

細閱天主給我們的信(2) 文/文祖賢 譯/吳志濠 上個星期我們講述過閱讀聖經時要注意的三個指標。聖傳和教會訓導當局教導我們聖經有兩個層次的意義:字面的意義和屬靈的意義。屬靈的意義可再區分為寓意的、倫理的和末世的意思。它們是甚麼? 我們一齊看看《天主教教理》吧。 「116. 字面的意義。就是那來自聖經言詞所表達、透過釋經學的正確解釋規則 所發掘的意義。『聖經的所有意義都以字面的意義為基礎』。 117. 屬靈的意義。基於天主計劃的一致性,不但聖經的文字,連它所敘述的事實和事件也可成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