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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慈的愛——憐憫與關懷 (上)

文:高凡濤神父  Fr Fausto Gomez, OP

仁慈如同和平與喜悅一樣,是愛德的成果或果實。愛德是富憐憫之心,天主是仁慈的,兄弟之愛也是仁慈的。對聖多瑪斯·阿奎那 (St. Thomas Aquinas) 而言,仁慈是關愛近人最大的美德。一般而言,愛德是最大的美德。  

仁慈是指甘願接受他人的痛苦。仁慈也會分擔他人的痛苦與磨難。同理心比慈悲或同情更廣泛。同理心是感受到他人的痛苦與喜悅,用仁慈反對冷漠或袖手旁觀,以及對於那些不一樣的人和/或窮人起反感,且加以譴責。要仁慈地或熱切地與他人同甘共苦;能夠將自己置身於他人的位置,站在他人的立場上,就是能接近貧窮的、不公的與暴力的受害者:「唯一能孕育慈悲之心是熱切地對待他人」(費里慈思莫·馬天尼兹Felicísimo Martínez)。

天主是慈悲寬仁的(出34:7),如同人母的愛憐(依49:15; 耶31:20),以及父親的憐愛(詠103:13;依63:15-16)、初為人母的愛(依49:15)等。這種仁愛必是永遠常存(詠117),並包含寬恕(谷11:35;參閲若望保祿二世《富於仁慈的天主》通諭DM)。與不能饒恕的僕人不同,天主是慈悲憐憫的(瑪 18:21-35);如浪子回頭的父親(路 15:11-32);又如慷慨的家主(瑪 20:1-16)。

耶穌天主之子是充滿憐憫之心。祂的仁慈像善牧和慈善的撒瑪黎雅人一樣(谷 1:4;路 10:33)。祂是無限寬仁慈悲:祂寬赦一切(路23:34);祂對群眾動了慈心(瑪9:36;14:14;谷6:34);祂總是聆聽那些向祂求憐憫的人(瑪9:27;15:22;17:15;20:30;谷10:47;路17:13)。基督降生成人的救贖是最大慈悲仁愛的工程 (《神學大全》STh II-II, 30)。

慈善撒瑪黎雅人的故事深刻影響著基督徒的生活,並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實用醫學。 這位慈善的撒瑪黎雅人動了憐憫的心。 

同情或憐憫是一種美德,也是適當的愛德行為。有趣的是,最相反憐憫的惡習是嫉妒。(《神學大全》II-II, 30, 1 及 36, 3 ,3.)慈悲(拉丁語miserum cor)的意思是因他人的痛苦或苦難而感到悲傷,彷彿那是屬於自己的,並採取行動或幫助有需要的人。如果憐憫之情是一種熱切的感知多於他人的痛苦,那只是一種激情或感受,而不是美德。如果是因他人痛苦而激發起自由熱切之情或意志而採取行動,並且對此做些正面的事,這就是仁慈或憐憫的美德。根據巴涅斯(Bañez)的說法,仁慈是一種道德的德行,其目的是彌補他人的苦難

我們身為人,作為基督徒,要有慈悲之心:如果你希望他人幸福,就是憐憫之情。如果你希望自己幸福,請保持慈悲。(達賴喇嘛)藉著憐憫,我們參與其他人的生命,也參與天主聖三的生命。(《富於仁慈的天主》DM7)

仁慈需要顯示在人際的所有關係中,不可剔除「客觀所要求的公義」(DM#14)。(俄國作家)杜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筆下的一個角色對另一個說:「你有正義,但缺乏同情心,因此你是不公正的。」 

埃德蒙·佩萊格里諾(Edmund Pellegrino)與大衛·托馬斯瑪(David Thomasma)(兩位實用醫學作家)寫道:基督的「仁慈不只是憐憫或同情心。仁慈超越了社會工作、慈善和政府計畫。仁慈是一種能力,特別感受到與病人一同受苦。」  

為醫療人員而言,仁慈是一種重要的美德,尤其面對他人在生命最後階段的痛苦時,是至關重要。然而,當利用仁慈作安樂死的理由,就嚴重濫用了仁慈。「仁慈殺人」的「仁慈」並非真實的,而是虛假的,且是不道德的。

醫療專業人員的目標是盡可能治癒病人,並始終關懷。治癒是指有效的醫治而痊癒,基本上就是恢復健康。 照顧關懷的意義更廣泛,包括治癒,也包括預防的關懷和紓緩治療,即無法治癒時所採用的方法。關懷是一種實用的慈悲:「以熱切之情去關懷」(M. Socorro Guan Hing)。巴克禮(W. Barclay) 寫道:「為基督徒而言,生命是一個學習關懷的過程,就像天主一樣。」(《寬容社會的倫理學Ethics in a Permissive Society》)「將你們的一切掛慮都託給他,因為他必關照你們。」(伯前 5:7)  

佩萊格里諾(Pellegrino)和托馬斯瑪 (Thomasma)在他們重要的著作《 實用醫學——基督信仰的美德》(The Christian Virtues in Medical Practice) 中,精湛地闡述了愛德作為基督信仰倫理秩序的原則。 

藉真福八端的精神「顯示」了愛德的倫理原則,尤其包括了第一眼看來無害、行善、公正與自主的原則。像其他一些生物倫理學家一樣,佩萊格里諾和托馬斯瑪(Pellegrino and Thomasma)並不將無害視為原則,而是作為行善的時期。

從愛德的角度來看, 行善的原則超越了無害(primum non nocere ——首先,不傷害)和純粹行善(善待病人),以達到英勇的犧牲,如亞西西的聖方濟各(St. Francis of Assisi)、聖女加爾各答德蘭姆姆(Assisi Saint Teresa of Calcutta),或達米安神父(Father Damian)與麻瘋病人的關係。  

愛德為生物倫理提供了唯一的原則——愛的動機,作為「辨別原則,以及基督徒在此時此地具體衡量,他或她實際地作出決定的道德價值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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