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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啟你的聖經】(28)-厄則克耳 (四) —— 內在的轉化 (則 36:16–28)

文:李愛德神父, SCJ

褻瀆天主聖名

厄則克耳先知書第 36 章的神諭必須在以色列流亡的背景下理解。百姓生活在痛苦與困惑中,問著令人心碎的問題:上主怎能容許敵人將我們趕出祂賜予我們的土地?天主是否仍有能力帶領我們回去,還是我們會像幾個世紀前被亞述人流放的北方支派一樣失落?

在這種情況下,上主透過祂的先知說話。流亡並非天主軟弱的徵兆,而是祂公義的體現。以色列的罪惡污染了土地 (36:17),正如客納罕人曾透過偶像朝拜、不道德的行為甚至祭獻兒童而玷污了它 (參閱 申 12:29–31)。由於他們的不忠,天主將他們分散在萬民中,按他們的行徑施行審判 (則 36:19)。

然而,即使在流亡中,以色列的恥辱也成了對天主神聖性的羞辱。他們的召叫本是作萬民之光,卻反而遮蔽了祂的光榮 (則 36:20)。

先知明確指出,天主的信實並未撤回;上主的行動是出於祂自身的神聖性,而非基於以色列的功績 (則 36:22)。這強調了屬於天主的責任:祂的子民受召在世人面前反映祂的聖潔。

教會繼承了這同一使命。正如教宗保祿六世在《在新世界中傳播福音》宗座勸諭中所教導的:「教會的存在是為了傳揚福音」(§14)。她的本質是宣揚基督,見證天主的慈悲與愛。當基督徒在忠信上跌倒時,福音的可信度就會受損。但當他們實踐愛德的新誡命時 (若 15:12),他們的見證會增強信德並帶領他人相信;耶穌曾祈禱說:「願眾人都合而為一……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 17:21)

新心與新的精神

上主不僅應許恢復子民的土地,更要更新他們的內在。這種更新分為三個階段:

  • 淨化:「我要在你們身上灑清水」(則 36:25)。上主論及一種禮儀性的潔淨,即洗淨子民過去必須被除去的罪惡。這預示了聖洗聖事,在其中罪惡被除去,信徒被洗淨。
  • 轉化:「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則 36:26)。在聖經語言中,「心」是抉擇、自由與接受能力的所在。「鐵石的心」代表頑固、邪惡的傾向以及對天主聖言的抗拒。「血肉的心」則是敏感、有反應且對祂的臨在開放的。這一應許應驗了耶肋米亞關於「新約」的預言:「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肺腑裏,寫在他們的心頭上」(耶 31:33)。新的法律由聖神寫在心中,使信徒能像天主那樣去愛。
  • 聖神的寓居:「我要將我的神賜於你們五內」(則 36:27)。當天主親自寓居在祂的子民內時,更新達到了圓滿。聖神賦予服從與愛的力量,使信徒能按照天主的誡命生活。厄則克耳強調聖神是力量的源頭。聖保祿宗徒呼應了這一應許:「天主的愛,藉着所賜與我們的聖神,已傾注在我們心中了。」(羅 5:5)

因此,「血肉的心」是恩寵的象徵——這是天主的主動行動,使人類的自由能回應祂的召叫。「新的精神」則是祂的轉化行動,為子民準備好履行盟約的忠信與最終的復興。恩寵並不摧毀自由,而是提升自由,使信徒能與天主的旨意合作。

一切預言的滿全

我們可能會問:這預言何時以及如何應驗?這不僅僅在於以色列歷史性地回歸故土,那只是為默西亞的降臨作準備。唯有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穌基督,才是所有預言的滿全。

基督召集了以色列迷失的羊——祂的宗徒和門徒——並從他們身上,藉著聖洗開闢了活水的泉源 (若 7:37–39)。透過這件聖事,信徒被洗淨、重生,並被納入天主的新子民中。聖洗是真正的「灑清水」,是厄則克耳所應許的新心與新的精神的開始。

在聖神賦予的力量下,教會成為「天主的新以色列」(迦 6:16)。她建立在伯多祿和宗徒之上,擴展到萬民,受召成為一個普世大家庭。應許之地不再是一個地理疆域(如某些基要派猶太人可能仍在想像的那樣),而是天主的國。在這一屬靈現實中,各民族、各語言的人都在基督內合一。

「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伯前 2:9)

帶著新心與新的精神,教會受召成為一個司祭百姓,被祝聖把天主的生命與愛帶給全世界。因此,厄則克耳的預言在基督的逾越奧跡和教會的生活中找到了圓滿,在那裡,聖神繼續更新人心,並賦予信徒力量,為天主聖德作見證人。

救恩史的核心事件

整個舊約都指向救恩史的核心事件:那降生成人、由童貞瑪利亞誕生的天主子的死亡與復活。

我們常犯一個錯誤,將舊約與新約分開,彷彿它們屬於不同的宗教或世界觀。這是錯誤的。舊約是預備與預像;新約是滿全。兩者共同構成了一個連續的天主盟約之愛的故事,並在逾越奧跡中達到巔峰。

聖洗的淨化力量源於基督的聖十字架。正是那轉化的恩寵使我們成為「天主的子女」(參閱 若 1:12, 16)。耶穌透過祂的言行啟示了愛的真諦:「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若 3:16)。正是這個「世界」把祂釘上十字架的,但祂在木架上以完全自由的自我奉獻救贖了我們:「誰也不能奪去我的性命,而是我甘心情願捨掉它;我有權捨掉它,我也有權再取回它來。」(若 10:15, 17–18)

愛的力量在於愛者能將整個自我當作禮物送給被愛者。恩寵是白白施予的;它是天主之愛的另一個名字,充滿了賦予生命、重新創造的力量。

這種轉化的力量如何在此時此地接觸到我們?它透過教會活生生的聖傳、透過聖事、以及透過寫在聖經上並由教會忠實詮釋的聖言、並在聖人們的生活中體現出來。我們在卡洛·阿庫蒂斯 (Carlo Acutis) 和若望·鮑思高 (John Bosco) 等人物身上看到了這一點,也在那些未經列品的人身上看到了這一點——我們的祖父母、父母,以及在簡單與忠信中散發基督之光的謙卑信徒們,就像我的祖母卡塔琳娜 (Catalina) 一樣。

這種恩寵的良性循環,是由聖神在我們每個人及整個教會內的臨在與行動所維持的。我們就是這一切的見證人:見證上主在我們生活、家庭和團體中所成就的一切。

以聖言祈禱

  • 我要在你們身上灑清水」(則 36:25)。上主,求祢洗淨我的罪過,淨化我的心靈。求祢幫助我每天生活在聖洗聖事恩寵的更新之中。
  • 我還要賜給你們一顆新心,在你們五內放上一種新的精神」(則 36:26)。上主,求祢以開放取代我的頑固。將祢愛的法律寫在我的心頭,使我能敏銳地回應祢的旨意。
  • 我要將我的神賜於你們五內」(則 36:27)。聖神,求祢寓居在我和我的家人內。賦予我們力量去愛、去服從,並在基督的光明中忠信地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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