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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信仰之路】-神父信箱:婚姻是聖事,是男女之間神聖的結合

親愛的L神父:

在當今社會最具爭議的議題之一——LGBTQ議題上,天主教會始終是新聞焦點,因其未能接納該群體而飽受批評。儘管我時常對LGBTQ群體堅持推行其議程感到困擾,但我堅信他們同樣是人。他們值得獲得愛、理解與接納。所有頭條新聞都在探討同一個問題的不同變體:為何教會不歡迎他們在教會內結婚?這難道不是殘酷與排斥的表現嗎?他們並非罪犯。我們不僅要關注這些群體提出的論點,更須重視他們作為天主子女所需的援助。

一位LGBTQ支持者

親愛的LGBTQ支持者:

感謝您對LGBTQ群體懷抱慈悲之心,這份心意我們所有人都應具備。您的來信需要進一步澄清——LGBTQ群體與所有人在教會中都受到歡迎,且將永遠受到歡迎。讓我們憶起已故教宗方濟各最近重申的觀點:同性戀並非罪行:「這並非我首次談論同性戀及同性戀者。我必須澄清這並非犯罪,旨在強調將其刑事化既非善舉亦非正義。」教宗接著補充:「當我稱其為罪過時,僅是遵循天主教道德教理——該教理指出婚姻之外的性行為皆屬罪過。當然,我們亦須考量情境因素,這些因素可能減輕或免除過失。」

天主教會對婚姻的立場植根於其教理與傳統。根據天主教教理,婚姻是聖事,是男女之間神聖的結合,反映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此理解源於耶穌的教導,並獲教會所確認。

耶穌關於婚姻的教導見於瑪19:4-610:6-9,其根基則奠基於《創世記》(1:27;2:18, 21-24)所載的婚姻神聖計劃。耶穌闡明造物主「造男造女」(谷10:6;參見創1:24;5:2人單獨不好我要給他造個與他相稱的助手(創2:18。為此,人要離開他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以致他們再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谷10:7-8;參見創2:24資料來源:梵蒂岡新聞社

因此,教會對同性婚姻的立場奠基於其對婚姻中男女互補性的根本理解。天主教教義肯定男女之間的差異有助於婚姻關係的合一與平衡。同性婚姻被視為缺乏這種互補性,而此互補性被視為婚姻結合圓滿不可或缺的要素。

此外,教會堅信性關係僅應存在於一男一女婚姻關係中,其目的在於生育子女。因此,同性關係被視為與教會所理解的人類性行為自然秩序及目的相悖。

必須強調的是,儘管天主教會反對同性婚姻,但同時教導應以尊重、尊嚴與慈悲之心對待具有同性吸引傾向的個人。教會區分性取向與同性戀行為,教導雖認為同性戀行為屬罪惡,但具有同性吸引傾向者仍蒙召過聖潔貞潔的生活,並受歡迎加入教會團體。

此致

L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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