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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生命》通諭五十週年】(4) – 論調節生育

文:Fausto Gomez OP
譯:何紹玲

教宗保祿六世的《人類生命》通諭,問世至今已五十年(1968-2018),仍然有三個主題繼續被受關注:負責任的父母及調節生育、人口密度過高、貧窮。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專注於調節生育。

性行為是已婚夫婦的特權,是融合(調情)、生育(繁殖下一代)。性行為的融合是指夫妻在融合時之自然結合。節育阻止生育,也防止受孕——此性行為不會繁殖;反對受孕(即人工避孕)。觸發性行為的主要維度是繁殖,而這人工避孕式的性行為是不允許新生命的。(另一方面,體外人工受精是不需要夫妻融合的,因為生命始於培養皿,涉及[操縱生育](參閱AL 56)。教宗方濟各寫道:「暫時性或拒絕傳遞生命的結合都無法保障社會的未來」(AL 52;參照同上42)。在通諭《願祢受讚頌》LS(2015)中,教宗感慨地補充道:「有些人只提議降低生育率,而非直接解決窮人的問題,或思考如何改變世界。」(LS 50;參閱AL 83)。

讓我們記着,教會的訓導權不僅反對人工避孕,而且——更強烈地反對[墮胎的困擾](《家庭團體》勸諭FC,6):人工避孕違反婚姻中的貞潔,正如墮胎違反正義,而且直接違反了十誡中[毋殺人]的神聖誡命。我們必須強調教宗保祿二世説過的:「當然,從道德的觀點來看,人工避孕和墮胎是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惡。前者有違性行為的完整的真理,即性行為是婚姻的愛之特有表達;而後者則是摧毀一個[人]的生命」(《生命的福音》EV 13)。現仍有些作家繼續申明,避孕可以防止不少墮胎;這相反情況似乎是正確:避孕並未為墮胎個案下降,只是把邏輯延伸(新修訂的《醫護人員憲章》19,63)。兩者都是[同一棵樹上的果子];兩者都是抱着避孕的思維,加上享樂主義文化心態作祟(EV 52-55;參照GS,51《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教廷信理部對墮胎的聲明》(1974);教廷信理部的「生命的恩賜」訓示(Instruction Donum vitae,1987)。

說到墮胎和避孕,新修訂的《醫護人員憲章》的闡釋頗有創意。這新修訂的憲章談到[攔截方法]:如宮內節育器(子宮環)、事後避孕藥。攔截方法「是可以防止胚胎在受孕後植入母親的子宮」和反妊娠方法,「能導致排斥已植入的胚胎」(新修訂的《醫護人員憲章》,56)。「避孕是蓄意把性結合和繁殖分離:這行為在生命自然形成前已被中斷。當採取避孕方法後,配偶便成為神聖計劃中的[仲裁者],人類性行為便被操縱和貶低」(新修訂的《醫護人員憲章》,16)。

教宗方濟各提醒我們「胚胎在成孕的一刻,已是何等珍貴」(AL 168)。我們卻要以沉痛心情,傳達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於2017年11月作出的聲明:『墮胎是基本人權,因此,未出生的兒童是沒有生命權利的』。本篤十六世說了些值得我們留意的,他曾稱《人類生命》語帶玄機,對這通諭的教義,教宗有以下評語:保祿六世堅信,若人是通過墮胎而被殺,社會便會失去最大的希望;說不定被殺的生命,會一天成為天才,會給人類新貢獻;或許產生一位新的莫扎特;或對新科技有新創意。讓我們停下來,想想多少人類的潛能會被摧毀——還有我們必須維護未出生兒童的尊嚴和生命權,因他們都成為人了」(《世界的光》146)。

保祿六世談及[容忍較輕的罪行](參閱HV 14);若望保祿二世談及道德和倫理的漸進(FC 34)。但這些教義早已在神聖經典出現了(馬爾谷8:22-26);聖多瑪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I-II,96,2》;本篤十六世談及客觀上,為了預防感染愛滋病毒/愛滋病,可例外接受使用避孕套(參閱《世界之光》)。教宗本篤說過:「男妓用安全套,可視為負起道德義務的第一步,是責任甦醒的跡象,起碼意識到不是一切都被允許的,人是不能為所欲為的。然而,這並非認真對付邪惡愛滋病毒的方法」《世界之光》。[漸進律]意味著人是——教宗方濟各寫道——「按其成長的階段,認識、喜愛和實現道德的善」這有別於[法律的等級],意指那些尚未完全明白、欣賞或實踐客觀法律要求的人,逐步學會審慎地行使他們的自由」(AL 295)。

天主教會傾向負責任的父母和[自然家庭計劃](NFP),一切用道德去實踐:「不過,當夫婦運用不孕期,尊重人[性]結合和生育意義之間不可分的關係時,他們是天主計劃的[執行者],他們根據[完全]奉獻的原始本質而[享用]他們的性,而不操縱或改變」(FC 32)。實踐自然家庭計劃,夫婦性行為時,並不是選擇人工避孕,而是運用[自然不孕期]。所有人工節育、避孕(化學性的——丸劑、外科手術、輸卵管結紮手術、輸精管切除手術),都被認為是客觀上不道德的,因他們並沒有尊重人在性行為的融合與生育兩者之間的關連——是不被開放到傳承生命。「選擇自然週期,是接受女人的週期,也是接受交談、彼此的尊重、分擔責任並自我約束」(《家庭團體》勸諭 FC 32;EV 43)。

教會訓導當局繼續聲明負責任父母的積極信息。如要履行負責任的父母職,良心必須經過培育。『良心是人最祕密的核心和聖所。在這聖所內,人獨自與天主會晤,而天主的聲音響徹於良心至祕密的角落』(AL 222)。

最後的一個重點——即使夫婦無法生育,他們的婚姻生活一樣會繼續有意義的;身體的不孕能成為夫婦為別人做重要服務的機會:各種教育工作、幫助貧窮或有需要的家庭、領養孩子(參閱FC 14)。

註:

HV《人類生命》通諭  Humanae Vitae
AL 《愛的喜樂》Amoris Laetitia
LS《願祢受讚頌》Laudato si
FC《家庭團體》勸諭 Apostolic Exhortation Familiaris Consortio
EV《生命的福音》 Evangelium Vitae
新修訂的《醫護人員憲章》 New Charter for Health Care Workers
GS《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audium et Spes
《教廷信理部對墮胎的聲明》 Declaration on Procured Abortion
教廷信理部的《生命祭》 Instruction Donum Vitae
NFP自然家庭計劃 Natural Family Pl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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