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區主教公署秘書長辦公處通告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導言
感恩(聖體)聖事是「整個基督徒生活的泉源與高峰」,既是天主在基督內聖化世界的高峰,也是人在聖神內敬拜基督,並藉著基督敬拜天父的高峰。在此聖祭中我們以基督為食糧,使心靈充滿恩寵,並獲賜將來榮福的保証。1 因此有需要向大家強調領受聖體聖事的方式,為使我們能妥善領受此聖事。
兼領聖體聖血,能更明確表達領受共融的聖事之意義。2 教區主教可為自己教區,訂定有關兼領聖體聖血的規則,在修會的聖堂和小團體的彌撒中,也應遵守。教區主教也能授權給予專責司鐸,為他受託管之團體,在他認為合宜的情況下,讓信友兼領聖體聖血,惟信友應受到充分的教導,又沒有褻瀆聖事的危險,而且兼領聖體聖血,不是在人數眾多,或因其他理由,而難以進行的情況下為之。
主教團可頒布規則,指定分送聖體聖血的方式,及准予兼送聖體聖血的範圍,
並須獲得宗座的認可。3
【1】在感恩祭中,分送及領受聖體聖事時,請留意以下《彌撒經書總論》的幾點:
160. 主祭持聖盤或聖體盒,前去給信友分送共融的聖事,信友按照常例列隊前來領受聖事。信友不得擅取聖體或聖爵,更不可把聖體和聖爵互相傳遞。信友可依主教團的規定,跪下或站著恭領聖事 (*澳門教區內,領聖體(聖血)的方式是跪著或站立)。若站著領受聖事,在領聖事前宜按所規定的方式,以行動表達應有的敬意 (*澳門教區內,若站著領受聖體(聖血),信友站立在神父、執事或非常務送聖體員前,先作單膝跪或深躹躬,然後恭領聖事)。
161. 若只以餅形分送共融的聖事時,主祭將聖體稍微舉起,顯示於每位領受者說:「基督聖體。」領受者回答:「亞孟」,並用口恭領聖體;或在獲准的地區,選擇以手領受。領受者領受聖體後,必須隨即把整個聖體吃下。
282. 牧者們應盡量以最適當的方式,提醒在場參禮的信友,有關特倫多大公會議所教導,領受共融聖事的方式之天主教教義。首先應教導信友:按照天主教的信德,即使只以餅形或酒形來領受,都領受了整個的基督,也領受了真正的聖事。因此就實效而論,只以餅形或酒形來領受,也不會缺少為得救所需要的恩寵。
【2】有關兼送聖體聖血時,請留意以下《彌撒經書總論》的幾點:
283. 除禮書所列舉的情況外4,下列人士也准予兼領聖體聖血:
a) 無法舉行聖祭或共祭的司祭;
b) 執事及其他在彌撒中執行某些職務者;
c) 參與「修會會院彌撒」,或稱為「團體彌撒」的團體成員、修生、參與避
靜者、參與靈修或牧靈聚會者。
284. 兼送聖體聖血時:
a) 通常由執事負責分送聖血,若沒有執事在場,則由司鐸行之;
b) 若有餘下的基督聖血,應由分送聖血的司祭、執事、……在祭台全部喝完,
照常清理祭器、拭淨並妥為放置。
286. 若直接由聖爵恭飲聖血,信友於領過聖體後,走到分送聖血者前。分送聖血者念:「基督聖血」,領受者答:「亞孟」,分送聖血者將聖爵交給領受者。領受者雙手捧聖爵至口邊,由聖爵恭飲聖血少許,把聖爵交回分送聖血者,然後退下;分送聖血者以聖爵布拭淨聖爵外沿。
287. 若以蘸聖血方式領受,領受者把聖體碟置於頷下,到手持聖體盒的司祭前,司祭身旁站著手捧聖爵的輔禮人員。司祭取過聖體,稍蘸聖血後,向領受者顯示說:「基督聖體聖血」,領受者答:「亞孟」,領受者用口由司祭手中領受聖體聖血,然後回座。【並非由領受者自行蘸聖血】5
【3】教區鼓勵於聖週星期四(主的晚餐)及聖體聖血節的彌撒中,兼送聖體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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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閱《天主教教理》1323-1325
2 參閱《彌撒經書總論》281
3 參閱《彌撒經書總論》283
4 例如:領受入門聖事者、領受堅振聖事者、領受婚姻聖事者等。
5 《救贖聖事訓令》104:不許領聖事者自行以聖體蘸聖血,亦不可用手領取蘸了聖血的聖體。用於蘸聖血的麵餅,必須以有效的材料製成,而且必須經過祝聖;因此,絕對禁止使用未經祝聖或以其他材料製成的麵餅。
教區秘書長
馬嘉道神父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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