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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言心語 – 復活期第五主日 (丙)

林文森神父
耶穌會士

若望福音13:31-35

復活節讓我們經由復活的主基督體驗並慶祝新的生命,但「新生命」對我們有什麼意義呢?我們有注意到任何的改變嗎?還是復活的經驗只是稍縱即逝呢?

今天的福音指出了耶穌傳教的核心和基礎,更指出了耶穌受難前留給門徒們最後的訊息。是怎樣的訊息呢?要我們遵守十誡和道德規範嗎?叫我們每個周末都要參加彌撒與和好聖事嗎?是要我們盡心盡力去愛天主嗎?出乎意料地,這些問題的答案似乎都是否定的!耶穌告訴我們要彼此相愛,他如何愛我們,我們就應該如何去愛別人。這是一條「新」的誡命。假如舊約教導我們要全心全靈愛上主、要愛人如己,那麼耶穌添加了一個新的元素,並且告訴我們門徒們真正的考驗是依照耶穌愛我們的方式彼此相愛。耶穌出於對我們每個人的愛,甘願屈服於死亡和凌辱。這是一項有效的考驗,測試我們是否也真心愛天主,因為我們清楚地知道身為耶穌的門徒不能只是單打獨鬥,而要學習與人合作。基督徒的特性並不在於我們個人是否品行端正,而是在於我們和他人互動的模式。「愛」這個字會產生許多誤解。我們常用這個表達濃厚的情感、情緒的吸引力和一種良好的感覺。但在福音中,這個字並不完全是如此。嚴格來說,福音中提到的「愛」並非那種浪漫的感情,而是一種關心的態度,願意對他人伸出雙手,不論是否會得到對方相同的回應。「愛」是耶穌對待罪人和惡人的憐憫之情。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能夠「愛」我們的「敵人」,為他們祈禱的原因(不為自己的益處,而是為了敵人的幸福,希望他們能和天主建立和諧的關係)。這也就是為什麼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有敵人的原因。耶穌祈求天父寬恕那些釘祂在十字架上的人就是「愛」的表現。

有人說過我是一個有愛心、懂得關懷和寬容的人嗎?誰是我真正的喜歡和關心的人?誰是我不喜歡也不關心的人?又有誰是我從未想過要關心的人呢?我只愛跟我同類型、同種族、同宗教的人嗎?我關心家人和朋友以外的人嗎?我會付出實際的行動去照顧需要幫助的人嗎?即使我不認識他們,即使他們無法給我回報,例如窮人、病人、弱勢族群、或是其他社會邊緣人?最後,我真的愛自己嗎?唯有透過這種以愛為中心的互動,「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聖城」才得以存在。作為耶穌的門徒,我們應該充滿著他的慈愛,如同他愛我們一樣。我們支持其他的兄弟姊妹,並且盡可能的和更多人分享我們的信仰與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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